中國日報12月22日電(記者 楊澤坤)12月22日,最高法、最高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,并發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。最高法行政庭一級高級法官王曉濱在發布會上表示,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,人民法院審結環境資源以外的其他各類行政公益訴訟一審案件733件,協調化解數占比21%,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同時促進糾紛的實質化解。其中,食品藥品安全、國有財產保護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較多,共占比14.9%,英烈權益保護、未成年人保護、婦女權益保護領域案件占比持中。
過去一年,行政公益訴訟的案件領域分布相對較集中,食品藥品安全、國有財產保護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案件數量最多,其次為英烈權益保護、未成年人保護、婦女權益保護領域。在地域分布上差異較為明顯,河北省、安徽省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數量最多,其次為河南省、湖北省兩省。
就糾紛的解決方式而言,判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、撤銷違法行政行為或履行法定職責等案件比例較高,尤其是強調"訴后履職不免除違法"的裁判規則,即行政機關在訴訟中的整改行為并不改變其原行政不作為的違法性,強化了行政公益訴訟的監督剛性和規范引導功能,避免"投機式、應訴式整改",向行政機關傳遞了清晰的信號,即對于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定職責,必須主動、及時、全面地履行,不能等到被訴諸法院才行動。
此外,以裁定終結或準予撤訴裁定等方式結案的案件數量占比也較高,此類案件往往在訴訟中公益訴求已經全部實現,體現行政公益訴訟以問題為導向,極大激發行政主體自我糾錯的自覺性,實現對公共利益的有力保護。
針對因行政機關職權交叉、空白或者跨區域跨部門造成的公益受損問題,人民法院緊緊依靠黨的領導,充分凝聚法檢合力,有效破解某些公共利益領域"無人管、無法管、無心管"難題。同時,深刻把握個案辦理與社會治理的關系,在辦理具體案件時,人民法院不僅關注案件本身,更注意總結分析行政機關敗訴原因及多發類案背后存在的傾向性、普遍性問題,及時向黨委報告,并依托"3+N"工作機制,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分析會商、研提對策措施,實現從"個案整改"到"系統治理"的轉變,有效延伸審判職能、參與社會治理,做深做細做實"為大局服務、為人民司法",促進雙贏多贏共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