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提出,加快建設金融強國,對新時代金融體系服務中國式現代化作出系統部署。其中,“金融強國”被首次寫入五年規劃建議,“大力發展科技金融” 被置于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之首,其核心目標是打通“科技-產業-金融”循環,以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。當前,我國科技金融已在政策頂層設計、銀行產品創新、創投市場轉型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,但面對科技企業高風險、長周期的發展特征,以及新一輪科技革命帶來的新需求,現有體系仍需突破瓶頸、優化升級,為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筑牢金融支撐基礎。
一、現有基礎:科技金融體系初步成型
經過多年培育,我國科技金融已初步形成“政策引導、機構協同、市場發力”的發展格局,多領域實踐取得顯著進展。
政策層面持續完善頂層設計,為科技金融發展劃定清晰方向。2024年1月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關于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的通知》,首次以“全生命周期”為核心,推動金融服務覆蓋科技企業從初創到成熟的各階段;同年6月,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科技金融工作方案,構建起多渠道、跨部門的支持框架,進一步夯實制度基礎。
銀行積極創新服務模式,緩解科技企業融資痛點。央行通過科技創新再貸款、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,引導更多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傾斜;商業銀行將科技金融納入核心戰略,逐步打破“重抵押、重擔保”的傳統信貸模式,建立起“廣覆蓋、長周期、弱擔保”的科創信貸服務體系,“知識產權質押貸”“研發貸”等產品已成為服務硬科技企業的重要載體。
創投領域也實現結構性重塑,投資方向更聚焦硬科技。隨著“國九條”“創投十七條”等政策落地,人民幣基金取代美元基金成為市場主導,國有資本在創投領域的占比顯著提升,投資更聚焦于早期、小型和硬科技項目,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功能持續增強。
二、核心挑戰:制度協同不足、金融工具錯配與耐心資本匱乏的三重制約
盡管建設成效顯著,但我國科技金融體系仍存在多方面短板,難以完全匹配科技創新的高質量發展需求。首先,制度設計與政策執行系統性不足問題突出。部門權責邊界不夠清晰,部分領域出現政策交叉甚至重疊,例如科技補貼與稅收優惠之間銜接不暢,影響政策合力的有效發揮,而早期硬科技項目風險分擔、跨區域科技金融合作等關鍵環節仍存在政策空白;央地協同不暢,地方在政策落地中常因資源稟賦、人才儲備差異出現“執行偏差”,中西部地區因缺乏專業科技金融團隊,政策紅利難以充分釋放。此外,政策推進多依賴行政引導,剛性約束與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未能有效協調,導致部分金融機構因合規風險顧慮,對高風險硬科技項目“不敢貸、不愿投”。
同時,金融工具創新滯后于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。我國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體系,與科技企業“高風險、輕資產”的特征之間存在天然矛盾,早期項目因缺乏穩定現金流和抵押品,往往難以獲得信貸支持。多層次資本市場雖已初步構建,但仍有短板,集中表現為:政府引導基金市場化募資能力弱,部分基金因考核機制僵化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不高;私募股權二級市場等退出渠道不夠通暢,制約創投機構資金周轉;區域性股權市場與更高層次資本市場之間的轉板機制尚未成熟,難以形成“梯度培育”效應。
此外,“耐心資本”供給不足制約長期創新。社保基金、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入市比例較低,導致科技企業難以獲得長期穩定的資本支持。部分創投機構仍存在“短視化”傾向,更偏好投資成熟期項目以快速退出,對需要5-10年培育周期的硬科技項目興趣不足,間接影響原始創新能力提升。
三、“十五五”科技金融發展的原則與目標
面對這些挑戰,“十五五” 時期應以規劃建議提出的加快建設金融強國、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等部署,堅持以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和科技自立自強為導向,推動科技金融體系從“要素驅動”向“生態驅動”轉型。
在核心原則上,需牢牢把握四點:一是政策協同,打破部門壁壘,推動財政、貨幣、金融、產業政策深度銜接,避免政策重疊與空白;二是市場主導,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政府聚焦“搭平臺、建機制、防風險”,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活力;三是創新驅動,推動金融工具、服務模式與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需求精準匹配,鼓勵數字化技術在科技金融領域的應用;四是壯大耐心資本,引導社保、保險等長期資金入市,完善長期投資考核機制,為硬科技項目提供全周期資本支持。
在總體目標上,力爭到2030年基本建成“多層次、廣覆蓋、高效率、強風控”的科技金融體系,具體包括:系統、協同、高效的科技金融政策體系;全鏈條、多層次、差異化的科技金融產品與服務體系;智能化、立體化、可循環的科技金融生態體系。
四、“十五五”科技金融建設五大重點任務
為實現上述目標,“十五五” 時期需重點完善政策體系、機構體系、市場體系、服務與產品體系和監管體系這五大核心體系建設,構建全方位、立體化的科技金融支撐網絡。
一是完善協同高效的政策體系。貨幣政策要精準發力,持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,優化信貸結構,運用好政策工具以降低科技企業融資成本;財政政策應更加積極,優化財政支出結構,設立針對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與專項補貼。同時,落實政策協同,推動財政、貨幣、金融、產業等政策有效銜接,穩步推進制度型開放,持續吸引國際資本和技術資源,補充科研激勵、組織保障機制等配套政策,構建全面政策支持網絡。
二是構建專業多元的機構體系。商業銀行應拓展資金運營模式,借助大數據優化項目評估體系,拓寬投資科技企業的渠道;證券機構應提升綜合服務能力,依據科創企業發展階段提供差異化服務并開發相應的金融產品;保險機構則應開發專項科技保險產品,針對科技企業設計差異化保障方案,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、商業銀行共同構建風險共擔機制。
三是優化多層次的市場體系。“十五五”期間,需進一步強化主板“大盤藍籌”定位,提升科創板、創業板的產業引領作用;深化商業銀行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改革,推動其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,開發新型信貸產品,完善科技企業信用評價模型與風險定價機制;構建多層次債券市場,豐富科創企業債務融資工具,探索專利許可收益權證券化等創新模式;優化多層次股權市場,發展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,暢通股權市場轉板制度,推動形成以直接融資為主、投融資協調發展的科技金融市場體系。
四是創新全周期的產品與服務體系。深化科技金融信貸產品創新,建立差異化信貸服務體系,優化服務機制;健全科技企業專屬保險體系,將其納入創新政策支持范疇,開發針對研發創新高風險環節的保險產品;拓展科技企業債券工具,完善相關市場基礎設施;完善多層次股權融資服務,強化國家引導基金戰略導向作用,鼓勵開發更多長期投資工具。
五是建立適配發展的監管體系。構建適配科技企業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監管框架,優化政府引導基金考核機制,消除商業銀行和政府性基金參與科技金融的監管顧慮;建設智能化風控體系,推動監管風格從風險規避轉向價值導向,嘗試基于大數據信用評估的動態信貸決策試點,搭建跨部門反欺詐平臺,嚴厲打擊科技金融黑灰產。
五、“十五五”科技金融建設的三重保障措施
為確保以上五大體系落地見效,還需從機制體制、生態圈建設、風險防范三方面入手,為科技金融健康發展筑牢基礎。
在生態圈建設上,健全科技金融相關法律法規,加快制定科技金融促進法,明確各方權責,為體系建設提供法律保障;針對人工智能、區塊鏈等新興領域,提前布局法治監管,平衡創新活力與風險防控;加快科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,培育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構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等專業機構,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;健全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,推動“高校—科研院所—科技企業—金融機構”深度合作,實現“技術研發—資本投入—產業轉化”的閉環。
在風險防范上,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提出“全面加強金融監管,強化央地監管協同,構建風險防范化解體系”要求,這強調了金融監管的全面性、協同性和系統性。優化風險分擔和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機制,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規模,提高對科技企業的擔保比例,降低擔保費率;建立“政府+銀行+保險+創投”四方風險分擔機制,對科技企業貸款損失按比例分擔,分散風險壓力;完善風險預警及應急響應體系,搭建科技金融風險預警平臺,實時監測科技企業經營風險、行業周期風險、技術迭代風險;針對高風險領域設立風險準備金,對出現流動性困難的科技企業,通過“轉貸續貸”“債轉股”等方式化解風險,對具有核心技術的困境企業給予資金救助,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。
“十五五”時期是我國科技金融體系實現“從有到優、從優到強” 的關鍵階段。立足現有基礎、直面當前挑戰,以政策協同為引領、市場創新為動力、風險防控為底線,構建“多層次資本市場為源泉、精準金融工具為支撐、穩健風控能力為保障”的科技金融生態,既是推動科技創新的必然要求,更是實現金融強國目標、助力民族復興偉業的重要支撐。未來,隨著科技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,我國必將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搶占先機,為全球科技金融發展貢獻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。
(本文作者系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、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;編輯 中國觀察智庫付曉雅)